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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官名稱
臺東直隸州知州
年表
職官異名
臺東直牧
品級
初制從五品,乾隆三十二年改為正五品。
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知州掌一州治理,直隸州視府。(唯無附郭縣。)清史稿校註,卷123,頁3329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上級職官沿革說明轄區治所參考文獻
光緒13年-光緒21年1887-1895臺灣布政使1.臺東直隸州,光緒十三年九月,以卑南一帶區域置,治水尾。因地方動亂,寄治於卑南。
2.(光緒)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(1895.4.17)清政府被迫簽訂中日《馬關條約》,將臺灣省割讓於日本。
卑南廳;花蓮港廳治水尾,寄治卑南1.中國行政區劃通史:清代卷,頁313
2.清代政區沿革綜表,頁520
參考文獻
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1冊,卷28,頁351
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2冊,卷152,頁935
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4冊,卷323,頁815 (光緒十三年添鑄臺東直隸州知州印信)
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高宗純皇帝實錄,卷779,頁569 (乾隆三十二年改直隸州知州為正五品)
劉銘傳文集,頁214-223 (光緒十二、十三年間臺灣建省、政區劃分)
重修臺灣省通志,卷7,政治志建制沿革篇,頁101-109,115 (光緒十二、十三年間臺灣建省、政區劃分)
清史稿校註,卷123,頁3328-3329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23-225
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104-109
更新日期
2016/01/15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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